各综合试验站、区域推广站、技术集成创新示范基地站长:
为及时总结体系种猪及商品猪性能测定工作,更好地开展下一年度的种猪及商品猪性能测定、试验示范和推广,现将 2016年度种猪及商品猪性能测定结果报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综合试验站需报送种猪及商品猪的性能测定数据(Excel电子表格原始记录)和性能测定报告;各区域推广站需报送商品猪性能测定数据(Excel电子表格原始记录)和性能测定报告,如同时开展了种猪性能测定,也一并上报。
二、各综合试验站、区域推广站种猪或商品猪性能测定数据 格式(Excel 电子表格)按 2010年3月体系印发的《云南省现代农业生猪产业技术体系种猪性能测定规程(试行)》和《云南省 现代农业生猪产业技术体系商品猪生长育肥性能测定规程(试行)》要求进行填报;惠嘉技术集成创新示范基地性能测定数据 根据自身性能测定规程要求填报。
三、性能测定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:
1. 性能测定的基本情况(含测定时间和地点、测定条件、品种或组合、测定规模等,其中品种或组合名称需注明中文名称);
2. 测定结果(需用表格列出测定指标的平均数和标准差,并作必要的文字说明);
3. 性能测定工作小结(包括测定猪群的性能水平评价、测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)。
四、各站上报的性能测定数据和报告一定要实事求是,严禁 弄虚作假。如有编造或随意篡改数据者,一经发现,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严肃处理。
五、各站的性能测定数据及性能测定报告请务必于2016年12月19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产业技术研发中心。
云南省现代农业生猪产业技术体系
产业技术研发中心
2016年12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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